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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为沙州法庭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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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梁晓燕文/图)5月5日上午9时,青川沙州法庭办公室来了两位已结案件的当事人,他们带来一幅写有“为民办事伸张正义”的锦旗,神情激动地递给办案法官,“真是太感谢法官同志了,如果没有你们用法律手段来保护我们的权益,我们的欠账肯定收不回来!” 原来2010年,被告唐某某在承建沙州镇南丰村村通公路时,由原告韩某与郭某等5人向被告工地提供砂石材料,在工程完工后,唐某某共计欠5原告砂石材料款35000余元。因事前双方未约定税金给付方式,在结算时被告提出应由原告方支付,原告方不同意,进而发生分歧,导致被告不予支付材料款。原告韩某等5人自行向被告索要多次均无果,便起诉到沙州人民法庭。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询问了解了被告的经济状况后,果断采取保全措施,将被告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均作出让步,最终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原告21770元材料款,原告长达三年多的收债之路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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