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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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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定力松挺直
——记“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胡元松
 

    张远亮本报记者唐彪

    2月22日,做“七五普法”动员前文件草拟和准备工作;2月23日,启动节后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工作……

    从事基层司法工作23年来,胡元松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工作常态。他任职的昭化区司法局卫子司法所,负责周边5个乡镇44个行政村、近7万人的司法行政工作,辖区面积约占全区面积的三分之一。

    “身在基层,就得广泛宣传法治,努力构建社会良序”

    1969年,胡元松出生在昭化区一个普通农家。从懂事起,敦厚勤劳的父亲就一直教导他:“咱是农民的儿子,干一行就得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为此,1993年参加司法行政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至今,胡元松始终以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秉持父亲的谆谆教诲,全身心投入到了基层司法工作之中。

    有23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胡元松深深地认识和体会到:一方面是民间纠纷绝大多数是因为群众不知法、不懂法造成;另一方面是我们党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市区各级正在深入抓法治工作推进。

    “群众有期盼,上级有部署,我们就必须要进一步抓好普法工作的落地落实。”目前,胡元松已被卫子镇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重点负责调解处理重大民间纠纷及上访事件,持续对党员干部和群众开展普法教育。

    在胡元松的大力推进下,卫子镇近年来一直坚持用广播电视站高音覆盖,以身边人和身边事,以案讲法,以案说法,广泛进行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全镇召开干部会或村民会议之际,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对群众及干部进行学法教育培训……

    “他工作扎实,给我们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卫子镇党委书记王尔锐说,有胡元松在,我们在重大决策和处置化解重大纠纷的法律方面就有了“主心骨”。

    “身在基层,就需要创新管理,切实守护一方平安”

    2010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彻底转向,司法所主要承担法制宣导、人民调解及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其中,新增了职能——特殊人群管控。

    “当时,由于各地在操作中各有不同,社区矫正管控中存在不少新问题和新挑战。”胡元松大胆尝试,探索和实践出了“五位一体,服刑人员年度质量考核和风险评估管控机制”,使该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不仅如此,胡元松还真情帮教,累计让8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没有一例重新犯罪的发生。因急于挣钱而误入传销的王某便是其中之一。

    2011年10月15日,因涉嫌非法传销被河北省沽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的王某,刑满释放后到卫子司法所报到。

    针对王某下岗、其妻患有脑瘤的实际情况,胡元松一方面给王某做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鼓励他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不为困难所吓倒;另一方面又联系相关部门,介绍他到市内一家建筑公司上班……

    “5年来,胡大哥一直不图任何回报的帮我,让我看到了新的希望。”现在,只要一提到胡元松,王某便一脸感激。

    截至目前,胡元松参与处置化解各类民间纠纷百余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当、适用法律错误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事案件的发生,用实际行动守护了一方平安。

    2014年3月,胡元松被评为“省级司法行政先进个人”;2015年12月10日,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胡元松表示,今后他将继续扎根基层,更加努力的开展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在昭化区全面依法治区、脱贫攻坚中有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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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