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旺苍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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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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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调包”消委调解获赔偿
 

    本报讯(许明成)价值2000元的货物在快递途中遭人“调包”,收货人收到的却是一条几十元的裤子……近日,在旺苍县消委会东河分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快递公司向寄货人张某赔偿现金1500元。

    今年3月底,东河镇白马寺社区的张某通过某快递公司旺苍部,将价值2000元的包裹邮寄给家住湖北武汉市的妹妹,当妹妹收到包裹后,发现包裹里却是一条价值几十元钱的裤子。在事后1个多月时间里,张某多次向快递公司总部反映情况,均未提及赔偿相关事宜,于是他到该县消委会东河分会投诉。

    在接到投诉后,东河消委分会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在寄快递物品时没有认真阅读相关须知,未在包裹快递单上载明物品名称和物品价值,也未对物品作保价,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快递公司未向消费者告知对重要物品可作标明和保价,未尽到明确告知义务,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快递公司赔偿张某现金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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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