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金融投资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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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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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保险销售实行可回溯管理
关键环节录音录像保险纠纷再不会“说不清”了
 

    11月起,买保险的时候,您和营销员可要被录像啦!出现纠纷再也不会“说不清”“辩不清”“查不清”了。这是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保险销售行为实行可回溯管理,防止营销误导出的一记狠招。

    保监会日前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保险销售过程的关键环节进行录像、录音。这些影音资料,将依据保险产品年限不同,被保存5—10年。而且一旦发生纠纷,在纠纷解决后还要继续保存2年。《办法》自今年11月起正式实施。

    事实上,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十分复杂。从渠道而言,一位保险专业人士表示,“最应该建立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的是个险代理人渠道。但个险代理人流动性较大,成本较高,实际操作存在困难。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如建立行业黑名单、征信体系等;银保渠道涉及银行利益,而银行往往比较强势,保险公司针对银保渠道建立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银行可能会采取拒绝合作的态度。”

    从险种而言,某保险公司专业人士表示,“理财类保险产品的销售问题基本可控,保障类保险产品出现的问题较多,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也较大,并且违反了公平性原则。保险公司对保障类保险产品建立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积极性更高一些。”

    针对这些问题《办法》均有所考虑。如涉及录音录像实施范围部分,细分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这两类。要求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凡是“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的,必须同步录音录像;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渠道主要是指保险公司与专业中介,对于这类机构只有在“销售投连险产品,或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情况下,才须在销售现场同步录音录像。

    (赵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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