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文浩刘斌)朝天区纪委建立健全案件审理“三项制度”,着力提升案件质量。2017年以来,全区审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9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8人,案件审理实现了零错案、零复查、零申诉。 建立案件预审制度,在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案件调查结束后,由预审小组进行案件预审,对事实基本清楚、主要证据齐全、手续完备的案件再正式移送审理,着力提升审理质效;建立集体审议制度,进入审理的案件,在充分查阅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形成审理报告初稿,逐级提交由审理人员、审理室主任、分管领导组成的案件审理小组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案件审理报告,再提交纪委常委会议审定,目前共召开案件集体审议专题会议180余场次;建立处分执行跟踪督办制度,每件案件均确定“专员”,专门负责对受处分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处分送达、执行等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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