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按程序开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选定和监督制约机制,我办将建立土地房屋征收中介机构备选库,诚邀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业绩突出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库范围 分别建立:土地估价机构备选库,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房屋测绘机构备选库。 二、报名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批准有效期内。 (二)分别具备土地估价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资产评估资质,房屋测绘资质。且机构内具备相应资质的注册估价师、测绘人员不少于2人。 (三)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或行业处罚(由注册地行政审批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提供近三年征收补偿中介服务案例(附服务合同、服务成果报告)。 三、报名方式 评估机构需持以下材料报名: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注册登记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注册估价师)原件及复印件;3、“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其它需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注:上诉要求提供原件的资料中,原件验退,复印件由评估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印章。 四、资格审验 报名结束后,我办将会同财政、国土、住建、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机构进入我办中介机构备选库。最终入库名单将在我办政务公开栏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截止。在截止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均可报名。 六、报名地点 广元市利州东路745号(利州区人民政府一办公区),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法制科。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任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839-3275033八、特别说明 (一)入围备选库的中介机构需签订承诺书,承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和行业技术规程、规范,独立客观、公平公正提供中介服务。 (二)对违反规定及承诺,出具虚假或有重大差错评估、测绘报告的中介机构,将列入“黑名单”,终止其与我办一切委托服务活动,并向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机构通报;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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