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元市利州区名铁艺经营部(法人代表王博)承包的滨利阳光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栏杆工程早已完工,总包单位深圳市新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也已付全部工程款。与该工程相关的材料、人工工资等费用,由广元市利州区名铁艺经营部王博负责承担支付,与总包单位开发业主无关。
广元市利州区名铁艺经营部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