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陵江镇光明社区居民王仁生于2017年7月1日上午6时许在苍溪县陵江镇光明社区二组自家水井湾果园捡到一名女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该女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到苍溪县民政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苍溪县民政局将依法安置。
特此公告
苍溪县民政局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