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员工田刚先生: 因你从2018年7月2日起,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至今未到公司上班,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经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15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现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特登报通知,请你在本通知刊登之日起15日内,到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领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办理交接有关在职期间所经手的业务手续。 本通知在《广元日报》刊登之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来领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办理有关业务交接手续,视为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所造成的后果和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四川天信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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