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纳税人朋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征管业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8〕70号)、《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征管业务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税发〔2018〕6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已经完成市级机构“三定”并对外公告履职。 机构“三定”后,原国税地税税源管理机构撤并,职能职责发生变化。为保证工作不断档,服务不脱节,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不受影响,我局将于近期集中时间对广元市城区部分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 涉及防伪税控系统变更的纳税人,将由主管税务机关逐户通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发行。届时请您给予支持与配合。 若您在办理涉税业务时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市城区税务管理机关的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0839-3313507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0839-2892012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利州区税务局:0839-6150817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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