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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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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巨星开封高山村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说明

    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开封高山村种猪场建设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向广大公众进行信息公告。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剑阁巨星开封高山村种猪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高山村一组

    (4)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5)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养殖5400头种猪,占地面积130亩,新建分娩舍7447.97平方米。配怀舍8678.71平方米,公猪舍200平方米,后备舍2130.3平方米,新建办公及生活用房2000平方米,转猪通道及附属用房1500平方米。配套入场道路、场区围墙、排水、供电、粪污处理、绿化设施等。饲料外购,本项目不生产饲料。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1)废气方面:养殖场的恶臭主要来源于猪舍和微生物异位发酵床。项目通过喷洒除臭剂、饲料中添加活菌剂和使用生物过滤器的措施减少猪舍的恶臭气体外排。项目微生物异位发酵床的恶臭气体处理后经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

    (2)废水方面: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养殖场内雨水沟收集,经周围沟渠就近汇入地表水体;生产废水排入微生物异位发酵处理系统,主要依靠高温蒸发进入大气,产生的少量渗滤液回用于发酵,因此无废水外排。

    (3)噪声方面: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和猪只叫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场区绿化措施后,营运期场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方面:猪粪和生产废水经过微生物异位发酵后,产生半成品有机肥,外售给有需要的商家,病死猪送广元市昭化区明觉镇云峰村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项目内设置一处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暂存间进行暂时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集中收集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本项目购买商品饲料和各种添加剂等的废包装袋,收集后全部送至废品回收站做回收利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建于剑阁县开封镇高山村一组,属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选址规划要求,总图布置合理,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环境风险可控。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有关管理措施,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您对剑阁巨星开封高山村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受征公众范围:项目附近的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官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与环评单位联系人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和提交意见,期限为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日内,以电话、传真或其它便利的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电话、面谈、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本次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湘全

    联系电话:18111351990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高山村一组

    邮编:628314

    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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