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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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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倍增效应”重整行装再出发
——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眸(一)
 

    本报记者唐彪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出的具体要求,也为改革指明了方向。

    2018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对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将深化改革作为动力源泉,聚焦“倍增效应”强化自身建设,全市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对标“时间表”“路线图”一体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2018年1月9日,广元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当天上午,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王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隆斌,为广元市监察委员会揭牌。随后召开广元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标志着广元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监察体制改革后,广元市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和荣山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科等26名人员转隶至广元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委合署办公设立19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10个纪检监察室)。

    党的十九大以来,市纪委监委根据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一体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市县(区)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划转编制124个、转隶干部99人。创新国家监察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措施办法,在全市239个乡镇(街道)全覆盖设立监察室的基础上,以5至7个乡镇为一个片区,成立40个片区纪检监察组,统筹整合区域内纪检监察力量形成办案合力。

    同时,全市在2274个村(居)全面设立监察工作信息员,让监督融入群众、无处不在。深化市县派驻机构改革,探索推进12家市管企业、14家市属学校医院纪检组织全覆盖建设;成立县级综合派驻纪检组85个,全覆盖监督547个县级党和国家机构……

    锻造“蜀道铁军”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

    “根据相关规定,现在依法对你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3月6日,如常上班的蒲利强面对突然“到访”的剑阁县纪委监委干部,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2018年2月8日,剑阁县纪委监委接到审计移交线索,反映该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存在问题。经初核,发现县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蒲利强在担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在报请广元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后,剑阁县监察委员会依法对蒲利强采取留置措施……

    作为我市首例实施留置措施的案件,这既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规范调查制度措施使用、完善“纪法”衔接,积极促进转隶人员和机构融合的缩影。

    一年来,我市把锻造“蜀道铁军”作为改革后的首要任务,加速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市纪委监委实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从事监督的力量达70%以上。制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市级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全面厘清巡察机构、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机关纪委的职责边界和监督方式。制定过渡衔接、综合运行、业务运转等制度,形成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工作机制。

    此外,我市坚持畅通渠道与严把入口、教育培训与实践培养、选拔使用与管理监督相结合,打通机关与派驻机构、县区纪委干部统筹使用,以及事业干部成长通道,市纪委监委机关选调干部15名,提拔交流118人次。大力实施“五大培训提能”行动,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培训班,采取上挂下派的形式全方位培养干部,2018年培训纪检监察干部644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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