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城市热线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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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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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绿色水电铝材 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建设单位委托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年产50万吨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有关环评信息公布如下:

    本工程为异地搬迁项目,搬迁地为四川广元市袁家坝工业园,建设单位拟将原设计的各车间可用的大型设备整体搬迁至广元,槽数不变,槽型不变,仅对部分设备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优化及改造,项目建成后铝液产品将达到254163t/a,其中铝液中Al≥99.7%。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http://hbj.cngy.gov.cn/

    news/show/20190129104645513.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以下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

    联系人:郭庆峰

    联系电话:13939981356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hbj.cngy.gov.cn/news/show/20190129104645513.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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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