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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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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
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
曹建明王东明彭清华尹力参加审议
 

    四川日报北京3月10日电(川报集团特派记者张守帅刘佳)3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团团长彭清华,省委副书记、省长、代表团副团长尹力参加审议。

    根据大会秘书处安排,大会法案组有关同志到团听取意见。

    王东明在发言时说,这部法律草案对新形势下我国外商投资活动作出了全面的法律规范,突出了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体现了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相衔接,必将为我国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在世界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的大背景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意义十分重大,是以实际行动向全世界充分展现中国坚持改革开放基本国策不动摇、打开国门搞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是以实际行动回应外商投资企业重要关切,积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是以实际行动健全完善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深入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

    王东明指出,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要以制定外商投资法为契机,加快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推进对外开放的立法、执法与司法建设,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通过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创新外贸外资合作方式,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审议中,代表们踊跃发言,表示赞成外商投资法(草案)。大家认为,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外商投资法(草案)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外资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成果通过立法予以巩固,展现出中国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的信心决心,向全世界释放出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明确信号,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外商投资法(草案)表决通过后,必将进一步促进、保障和规范外商投资活动,提高外资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也为四川实施全面开放合作战略,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创造了机遇。审议中,代表们还就修改完善外商投资法(草案)有关条款内容提出了意见建议。

    代表团副团长王雁飞、范锐平、王宁、陈文华、叶壮、刘作明参加审议。

    (转自3月11日《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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