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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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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条“干货”为民企赋能
旺苍县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报讯(记者周俊)3月13日,记者从旺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获悉,近日,旺苍县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围绕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品牌质量建设、着力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和加强组织保障10个方面,出台了45项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该《意见》提出,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业兴业,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财政奖补优惠力度,激发民间投资热情,撬动民间资本创业投资,建立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适时进行民间投资项目推荐。

    《意见》提出,在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方面,将从税费、用工、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物流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将采取加强信贷支持、创新融资服务、鼓励直接融资等措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为支持民营企业品牌质量建设,将对首次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每件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际商标的企业,每件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奖励。

    近年来,旺苍县通过树立包容开放、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三大理念”,不断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源动力;聚焦项目招引、环境优化、园区建设“三大重点”,增强民营经济发展吸引力;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土地、融资、人才等困难,不断增强民营经济发展竞争力,取得突破性成就。去年全县民营经济第一产业增加值5.75亿元,增长3.6%;民营经济第二产业增加值43.39亿元,增长9.7%;民营经济第三产业增加值16.6亿元,增长7.7%。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8.8%,占比居全市第一。民营经济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0.5%,拉动经济增长5.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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