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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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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周小丁)4月1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举行了《监察法》法制讲座,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项目投资专项工作评议暨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一把手”述职测评结果;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

    邓光志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认真对照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以及立法计划、监督计划、调研计划安排,明确重点、明确任务、上下联动、抓好落实,特别是要抓好环境保护专项工作评议暨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一把手”述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等重点工作,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苟英明、田中文、田诚,秘书长任利国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副市长、公安局长方万云,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齐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同志和6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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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