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涛)5月13日17时起,我市解除2019年5月12日19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 记者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在降雨和对流天气的共同影响下,12日下午开始的重污染天气持续缓解。空气质量指数从“爆表”到昨日上午已降至130,下午则持续降低到100以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发出通知,西北地区沙尘天气减弱,我市受其影响明显减轻,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好转,已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根据《广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决定自2019年5月13日17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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