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我省广元市旺苍县境内。经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旺苍县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和檬子乡人民政府已在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了旺苍县鼓城乡关口村、跃进村、金竹村、古城村及檬子乡柏杨村村道公路建设项目,已永久占用保护区14.2025公顷的土地。经我处核实,该项目手续不全,已修建完成,纳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对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旺苍县森林公安局已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旺苍县监察局对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调查处理。按照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上述项目拟保留并补办手续。此次公示为补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进入自然保护区行政许可所需,符合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 目前,该工程对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等工作已经完成。米仓山镇人民政府和檬子乡人民政府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在该项目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旺苍县鼓城乡关口村、跃进村、金竹村、古城村及檬子乡柏杨村村道公路建设项目运营涉及四川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该项目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该项目补办行政许可意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该项目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本项目相关资料可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lcj.sc.gov.cn/listHtml/201512/1450517137052_1.html)查阅。 一、公示日期:2019年5月22日至6月4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传真):028-83364027 电子邮件:365219155@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广元市林业局 电话(传真):0839-3238962电子邮件:25105603@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米仓路8号(邮编:628000) 广元市林业局野保科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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