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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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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注意了
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启动
 

    杨得  记者  汪江婷                                 

    24日,我市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开始在各校点登记。利州区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就相关的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具体政策介绍如下。

    今年招生办法

    延续近几年招生政策

    我市市城区近几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符合教育部及省教厅文件要求,今年招生办法继续延续近几年招生政策,具体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告》,已在利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利州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在各中小学校门口张贴。

    今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服务片区划分不作调整。具体片区划分情况可登陆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利州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或到各公办学校了解。

    城区户籍孩子

    24日至28日到所属学校登记

    6月24日至28日按片区到所属学校登记、验证;6月29日至7月1日学校公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7月2日至8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7月10日至12日到所属学校报到注册。登记须持户口簿、房产证,另小学入学还需小孩预防接种证,并确认未注册过小学学籍,初中入学还需毕业小学打印的学籍信息表。

    户籍没在城区的孩子

    先登记再公示安排方案

    户籍没在城区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6月24日至28日到居住地就近学校或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并登记,只能在一个登记点登记,不得重复登记,如同时在几个登记点登记将造成信息被删;7月1日各相关学校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本校学位空余情况及申请入学人数。

    7月2日至10日进行入学安排,如申请就读学校空余学位数大于或等于登记申请入学人数,直接安排入学。如申请就读学校空余学位数小于该片区登记申请入学人数,则分校制定方案,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就近入学对象,额满为止,其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它公办学校就读。如申请就读学校已没有空余学位,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它公办学校就读。

    7月11日在各申请就读校点公示安排情况;7月12日到安排学校报到注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务工合同等)、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户口簿。持有居住证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和户口簿。

    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不允许招收择校生

    目前的招生政策是禁止择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也不允许招收择校生。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就是确保公平,也是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措施之一。

    四举措有效落实相关政策

    利州区教育局多措并举,透明公开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有效落实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规范入学,阳光招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监督。多措并举,配套实施,通过改造薄弱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实行集团办学等举措,缩小学校办学差距,为规范招生行为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决不姑息迁就,充分发挥惩戒的警示作用,确保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咨询、举报电话:

    3307019   3307935  330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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