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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7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 城事 -- 版次:[ B01 ]
校服使用年限不低于 2年
——我市出台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
 

    李田斌本报记者汪江婷

    11日,记者得知,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提升校服质量,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市教育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拟订了《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并两次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校服企业公开征求意见后,正式印发了《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

    严格校服选购范围

    除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不得统一采购校服外,其余年级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可以统一采购校服。校服使用年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严控校服采购品种、档次和套数,不能一次性购买多套校服,原则上春秋季、夏季、冬季每生选购校服不超过2套。

    严格校服成本核算,合理定价,做到质优物美,严禁采购价格虚高的所谓高档校服,增加学生优越感和家长经济负担,同时也严禁采购低价低质的校服。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中标供应商收取货款时应向学校出具增值税发票,严禁违规收取和挪用校服费。

    鼓励中标供应商按学校着装人数的2%以上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无偿提供校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负责材料审核,存档备查。

    明确校服选购主体

    学校是校服选用的组织者,家长委员会是校服选用的主体。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凡自愿统一着装的,须由学生(或家长)提交签字委托并由学校存档。

    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购小组及评委,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选购小组及评委5-7人为宜。

    确定并严格执行校服标准

    校服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牵头采取公开征集方案、组织专业人员设计等方式,确定本校校服的款式、颜色、面料材质、制作工艺、配件及LOGO等,结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明确本校校服标准。校服式样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校服使用的面料、辅料及各种原材料应当是市场常见、大部分生产商可以公平获得的原料;提倡校服设置安全反光标识。

    校服采购标准在征求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相关人员意见后,在学校网站等媒体上公示,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校服标准一经备案宜保持相对长期稳定,作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传承。严禁学校更换校长就更改校服标准的行为。

    为突出规模优势,降低校服成本,提升商家服务质量,各县区教育部门要统筹协调500人以下农村小规模学校分片制定校服标准,联合选择供应商。严格校服选购评比条件

    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是具有校服生产销售合法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不接受中间商)。

    为保证质量,在充分市场调查的前提下,确定校服价格范围,适当降低价格在评分中的影响因素,避免厂家低价降质。

    质量及服务合同履行良好的在供企业,在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严格校服选购评比程序

    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采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要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具体执行程序,校服监管科(股)室及分管领导审签后实施。市直属学校的采购方案须在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示,县区学校的采购方案在当地政府指定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评比结果在市教育局官网或当地政府指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严格校服验收

    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和“双送检”制度。采购单位要认真履行检查验收职责,对照竞标时的封存样品严格比验,查验并留存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确认产品标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学校要抽取一定数量校服,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校服进行检验。学校在组织验货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校服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对已经进入校园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更换,防止危害学生身体。

    建立校服监督惩处机制

    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

    学校要监督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水平。招标文件要依法公示备案,产品要严格履约验收,档案资料要齐备完善;一律不得向资质证照不齐备、质量安全无保证、售后服务差、商业信誉度不良的校服生产企业、中间商和“皮包公司”采购校服;严禁订购来源不明或标志标识不规范的校服。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并计入“黑名单”,取消在本市参加校服竞标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校服中标供应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学生造成损害的,依法进行处罚和赔偿。

    畅通反映渠道,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教育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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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