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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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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学习型组织评选报名本月8日截止
 

    本报讯(张毅记者汪江婷)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市教育局、文明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广新局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市、县级城市的学习型机关、家庭、单位、社区等学习团队和学习型组织覆盖率达80%,县级城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基本建成“学习意识普遍化、学习行为终身化、学习组织系统化、学习体系社会化”的学习型城市格局。

    近日,广元市学习型城市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决定开展2018至2019年学习型组织评选。此次将评选命名学习型机关40个、学习型企事业单位40个、学习型社区40个、学习型家庭200个、学习型社团40个。

    其中,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评选条件包括:各支部有学习日程安排,严格按计划开展日常学习。有时间保障、有经费保障等。个人学习有收获,有学习记录、有学习体会、有理论文章等,创建并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学习品牌等。

    学习型社区评选条件包括:社区要建有图书阅览室、书画室、器乐室等学习场地,社区学校、体育馆、图书室等公共设施向居民固定时间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4小时。

    学习型社团评选条件包括:社团应有学习品牌,社团成员学习成果丰硕,有多篇理论文章在报刊媒体公开发表,社团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学习体会,分享学习经验,社团品牌群体认可度高。

    学习型家庭评选条件包括:家庭应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家庭全体成员热爱学习,共同进步,无不良嗜好。家庭藏书100册以上;订阅有1份以上的报刊或杂志;经常去文化书店,不断添置新书和文化学习用品等。家庭成员坚持收听收看新闻节目,关心国内外大事,每天安排一定时间阅览报刊、上网学习。

    评选方式采取自主申报、县区审核、市级审定三个阶段进行。学习型组织的评选,均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者需填报我市2018—2019年学习型组织申报表(附件)纸质版1份,于11月8日前送县区学习型城市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区学习型城市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审核后,于11月10日18时前将电子版申报表送市学习型城市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学习型城市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审定后,于11月15日全市2019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上公布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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