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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杨傲、王沁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劳人仲案[2019]80、81号答辩通知书及附件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1月13日15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广元市劳动大厦院内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出庭,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请于开庭后1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