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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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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广元市嘉陵片区A-c-09地块局部用地性质调整论证》的公示
 
拟调整用地布局规划图
区位图
原用地布局规划图

    用地指标

    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前指标情况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用地面积(hm2)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m)绿地率(%)备注

    A-c-07医疗卫生用地 A5    1.34  ≤3.16 ≤25.56  ≤92.4  ≥32.34 ——

    A-c-09二类居住用地 R2    1.92  ≤2.0  ≤35   ≤24   ≥25  ——

    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后指标情况

    地块 用地用地用地面积

    编号 性质代码(hm2)容积率建筑密建筑限绿地率度(%)高(m)(%)     备注

    A-c-07医疗卫    1                据生用地A5.63≤3.16≤25.56≤92.4≥32.34根容《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改扩医院的总积率、总建筑密度等建规划控制指标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A-c-09二类居住用地R2 1.63 ≤2.0≤35 ≤24 ≥25        ——

    调整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广元市嘉陵片区北部拟修改范围用地面积约029hm2,.,本次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范围:本次拟调整地块位于市中医医院北院南侧,南院北侧,东临规划公园绿地。

    2、用地性质调整:将A-c-09地块北部部分用地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调整后用地并入A-c-07地块,其他用地性质及地块编码保持原规划不变。

    3、用地规模调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后A-c-09地块居住用地面积减少029hm2.,A-c-07地块医疗卫生用地面积增加0   2.29hm。其他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4、结论:综上所述,本次规划调整是合理可行的,调整后的规划提高了嘉陵片区的医疗设施规模,完善了广元市医疗配套服务职能,有利于嘉陵片区旧城更新改造和广元市城市综合服务水平提升。

    公示说明

    一、规划调整申请主体: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要求对广元市嘉陵片区A-c-09地块局部用地性质调整论证进行公示。

    三、需进一步了解本区域控规详细信息,可到广元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科查询相关控规详细图则。

    四、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五、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六、公示位置:

    1、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网站2、《广元日报》

    七、公示期限: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13日

    八、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投递到广元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或将书面意见传真至3234861,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九、咨询电话:0839-3222508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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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