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经上级批准,拟对黑石坡康养旅游度假区森林院子项目(一期)建设范围新增用地内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雪峰村四、五组黑石坡康养旅游度假区森林院子项目(一期)建设范围新增用地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 二、搬迁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三、搬迁政策和须知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广元市黑石坡康养旅游度假区森林院子项目(一期)建设范围新增用地红线范围内禁止墓葬,如有违反将依法处置。 (二)坟墓搬迁补偿参照广元市市城区范围内临近的解家岩、莲花片区搬迁补偿标准执行。 (三)坟墓搬迁由雪峰街道办事处负责告知墓主自行迁出,公告的搬迁期满后一周内未搬迁的按无主坟处理,无主坟由土地征收部门负责组织搬迁。 (四)公告发布后坟主持有效证件于2020年4月30日前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雪峰村村委会办公室办理坟墓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坟墓搬迁提倡不放鞭炮,倡导文明、有序、节俭。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联系人及电话: 四组杨建国13541979556五组陈伟13981278445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雪峰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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