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人: 新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还建营业房已达到选房、结算、交房条件。定于2020年12月9日至10日两天办理选房,12月20日前完成结算和交房工作。地点:新民棚户区推进办办公室(利州区税务局宿舍北楼二单元二楼一号)。选房办法详见《东坝新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营业房征收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选房结算交房实施方案》。 过渡费终止时间:2021年3月20日(营业房装修时间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3月20日) 请新民棚户区改造项目内选择营业房调换的各被征收人及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协议、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持委托书、新民棚户区推进办制发的选房顺序号原件,按时到场选房、结算、交房。若因被征收人原因导致未选房、结算、交房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以上公告,请相互转告。 广元市城区新民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组办公室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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