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rb
   
   
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 房产 --
广元市清江河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qc.gov.cn/UploadFile/Ar⁃ticFile/2021/4/25/439c639c-d166-4ee5-8526-921ea42e9f5a.pdf

    (2)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以通过下方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查阅。

    建设单位: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北井坝农业中心6楼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283917897

    环评单位:北京林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明宇金融广场31层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28-65532886

    1850115068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下载地址:

    http://www.cnqc.gov.cn/UploadFile/Ar⁃ticFile/2021/4/25/cfa76e59-3b02-4c00-8ef3-872f46d083e1.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对建设项目的意见,但不接受与环保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2021年4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广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