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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0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 要闻 -- 版次:[ A02 ]
中共广元市纪委关于六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问题线索279个,立案审查52人,56人主动上交违纪款218.54万元。为强化警示、严明纪律,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现将六起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剑阁县白龙镇林业站原站长李艳蓉、李安才,石滩村支部书记杜跃明等5人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2005年至2017年,白龙镇林业站干部李艳蓉、李安才与该镇石滩村干部杜跃明、赵洪文、刘朝阳,利用职务上便利,虚开31张农户“一卡通”存折,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0余万元,用于林业站设立“小金库”、村集体开支以及个人日常开支等。2018年6月,剑阁县纪委对李艳蓉、李安才、杜跃明、赵洪文、刘朝阳等5人予以立案审查。

    2、剑阁县民政局干部罗顺贵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2002年,县民政局干部罗顺贵以其弟罗某某名义在开封镇龙桥村承包村民严某某等4人名下土地110.91亩。2004年至2017年,罗顺贵在严某某等4人不知情下,领取其承包土地涉及的退耕还林补助27.6721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6月,剑阁县纪委对罗顺贵予以立案审查。

    3、苍溪县龙山镇库楼村党支部书记白凯、村委会主任赵猛违规收回产业扶持周转金问题

    2016年8月,龙山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下发库楼村34户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12.3万元。2017年11月,库楼村将发放给34户贫困户的产业扶持周转金12.3万元收回,纳入村财管理,用于贫困户和集体发展产业。2018年5月,苍溪县龙山镇纪委给予白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猛党内警告处分,将库楼村收回保管的产业扶持周转金12.3万元全部按规定发放到位。

    4、苍溪县文昌镇双庙村党支部书记唐法兴、村主任辜席军套取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问题

    2014年5月,时任文昌镇双庙村党支部书记唐法兴、村主任辜席军将一组王某某、三组李某某两户虚报为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农户。2016年12月,文昌镇财政所通过农户“一卡通”下发王某某和李某某补助资金2.64万元。2017年1月,双庙村收回了李某某户领取的1.44万元,用于偿还该村道路工程和料场租赁费等欠款。2018年5月,苍溪县文昌镇纪委给予唐法兴、辜席军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2.64万元。

    5、昭化区卫子镇新荣村党支部书记杨德光挪用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2012年,杨德光以新荣村两委商议决定的名义,将村集体退耕还林的12.1亩面积登记在杨德光名下上报,并将每年的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打入以杨德光名义办理的“一卡通”账户。2015年至2017年杨德光共领取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537.5元,期间,杨德光未主动上交村级财务,而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18年6月,昭化区卫子镇纪委对杨德光予以立案审查。

    6、青川县前进乡松柏村廉勤委主任张学松套取和冒领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问题

    2014年至2016年,张学松在担任松柏村党支部书记、文书期间,通过将本村错登、漏登、多报的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共计61.4亩填报在自己和他人名下的方式,共计套取和冒领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085.79元,其中,退回村集体4300.65元,据为己有1785.14元。2018年5月,青川县前进乡纪委给予张学松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785.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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