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霞、张继睿: 广元仲裁委员会受理四川美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仲裁孙艳霞(身份证号码:51260115607021048)、张继睿(身份证号码:510802198308031755)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18)广仲案字第3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广仲案字第39号仲裁庭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根据《广元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本委规定的期限内未选定仲裁员,由本委主任依法指定王仕明为仲裁员并组成独任仲裁庭审理此案。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本案定于2019年11月22日上午9时及9时30分在广元市利州区水榭花都步行街32号广元仲裁委员会(电话:0839-3306405)分别进行证据交换和不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广元仲裁委员会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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