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金融投资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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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5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 金融投资 -- 版次:[ A08 ]
银保监会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管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以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明确商业保理经营原则、内部管理、业务范围、融资方式和负面清单,督促商业保理企业严守底线,规范经营,防范风险。

    《通知》对商业保理企业提出具体监管指标: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50%;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将逾期90天未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良资产管理;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的1%;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

    为防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风险和外溢风险,《通知》对集中度、关联交易、不良资产分类、拨备计提、杠杆比例等作出规范。

    在处置存量商业保理企业方面,《通知》要求按照经营风险情况、违法违规情形,将商业保理企业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三类,稳妥有序对存量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对于接受并配合监管、在注册地有经营场所且登录“商业保理信息管理系统”或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定信息系统完整填报信息的企业,分批分次进行公示,纳入监管名单。

    《通知》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各地方金融监管局协调市场监管部门严控商业保理企业登记注册。确有必要新设的,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严格控制注册地址和股权变更,禁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变更注册地址。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抓紧制定《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商业保理企业市场准入、退出、业务经营和监督管理规则。

    据排查统计,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已注册商业保理企业12081家,全行业注册资金8487亿元。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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